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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2024-01-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密尔克
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密尔克卫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9,747,452 股,发行价格为 112.85 元/股。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58.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7,358.5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982,599.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其到位情况予以验资,并出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1052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宁波慎则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300,000,000.00         230,000,000.00
  2     广西慎则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             150,000,000.00          119,000,000.00
        密尔克卫(烟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
  3                                                  131,830,000.00           60,000,000.00
        代化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配套设施项目
  4     扩建 20000 平方米丙类仓库项目                 70,000,000.00           70,000,000.00
  5     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                     292,300,000.00         290,00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00.00         319,982,599.70
                       合计                         1,264,130,000.00       1,088,982,599.70
注: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8,982,599.70 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
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并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
际使用情况,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
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控股”)、镇江宝华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宝华物流、
青岛密尔克卫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储运”)、惠州密尔克卫华亿通运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亿通”)、广州密尔克卫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密尔克卫”)、天津市东旭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旭”)、四川密尔克卫
雄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雄峰”)、广东密尔克卫祥旺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祥旺”)。
      同时,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青岛储运、惠州华亿通、广州密尔克
卫、天津东旭、四川雄峰、广东祥旺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
股、宝华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宝华物流、青岛储运、惠州华
亿通、广州密尔克卫、天津东旭、四川雄峰、广东祥旺。本次变更主要为配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道路运输行业政策,有利于运力贴合客户需求
进行部署并快速响应,优化作业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整体市场战
略规划和布局。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
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宝华物流增加为密尔
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宝华物流、青岛储运、惠州华亿通、广州密尔克卫、天
津东旭、四川雄峰、广东祥旺。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及实际经
营情况而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密尔克卫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雷仁光                     邢 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