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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3-02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出售),剩余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和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