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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3-22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
     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天安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天安
     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
     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5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3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监督、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营运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对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公司战略风险、市场风险、采购风险、销售活动风险、资金管理风险、
投资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产品开发风险及质量风险、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与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表潜在错报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最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最
金额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利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营业收入的 2%            润表潜在错报金额<最近    营业收入的 1%
                                           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
                                           业收入的 2%
资产负债表潜在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资产总额的 1%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    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
                  到整改。
                  3.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4.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
                  3.对于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直接财产损    财产损失≥最近一期经审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财产损失<最近一期经审
失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 1%                  财产损失<最近一期经审    额的 0.5%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1.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
                  影响。
                  3.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5.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影响。
                  6.运营出现大范围的中断,并造成大规模的客户流失。
重要缺陷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1.公司决策程序完善,或决策程序失误,导致一般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显著负
                  面影响。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对局部区域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经评价测试发现个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
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各业务环节存在补偿性控制予以应对,使相关风险整体可控,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
现,未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还存在部分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
围内,且对财务报告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
改,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并确保落实、有效,并继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通过内控管理制度和作业程序文件指导各项经营业务有序
开展,各项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强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促进各项整改实施落实。2024 年,
公司将继续以风险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结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对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合理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
控制缺陷,及时进行整改,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提升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启超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