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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3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79,6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6,165,094.3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24,905.67元。
   于2023年6月8日,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扣除其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
余额人民币76,49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
行开立的账号为80020000019936109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
第ZC103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0.00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352.49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45
减:补充流动资金                                                  7,354.94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注: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9月21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
于2023年6月12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银行佛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户存储、监督管理,在使用、监管募集资金等各方面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
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
问题。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开设的账号80020000019936109募集资
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
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9月21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以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广东天安新材料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80020000019936109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澜石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981.12
元(不含税金额)置换截至2023年6月8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8号)。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
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52.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54.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00
                 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54.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00
               总额比例
承   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     本   是    项目
诺   更项        资总额       投资总     入金额(1)          金额(注 1)   计投入金额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达到    年   否    可行
投   目,含                     额                                             (2)      入金额的差额(3)   (4)=(2)/(1) 预定   度   达    性是
资   部分                                                                                   =(2)-(1)                  可使   实   到    否发
项   变更                                                                                                              用状   现   预    生重
目   (如                                                                                                              态日   的   计    大变
     有)                                                                                                                期   效   效    化
                                                                                                                              益   益
补
充
                                                                                                                              不   不
流                                                                                                                    不适
      无        7,352.49      不适用      7,352.49            7,354.94      7,354.94         2.45           100.03            适   适     否
动                                                                                                                      用
                                                                                                                              用   用
资
金
合
      —        7,352.49      不适用      7,352.49            7,354.94      7,354.94         2.45           100.03     —     —   —     —
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6,981.12 元(不含税金额)置
                                                         换截至 2023 年 6 月 8 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广东天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C10358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
                                                         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孽息人民币 2.4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