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安徽
天安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全
椒县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安徽天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600 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4,600 万元(不包
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
复计算),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邮储银行全椒县支行签署了新的《小企业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安徽天安向邮储银行全椒县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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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可以为安徽天安、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
11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
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本次对安徽天安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12 日
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 20 号
4、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5、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安徽天安 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
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
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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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6,169.37 75,534.20
负债总额 22,223.26 21,617.31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57,474.05 49,861.26
净利润 29.22 325.34
注:上述安徽天安 2023、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
分所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邮储银行全椒县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000 万元
担保期限: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
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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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
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4,6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
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 75.74%,其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6,576 万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4.61%。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
民币 0 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23,600 万元。截至公
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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