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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鹤股份:仙鹤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
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5,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2,050 万张,发

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05,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5.6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03,744.35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1]7734 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由全资子公
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年产 5

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691.6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 5 万
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该项目建设期 48 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7
年 1 月。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原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
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延长,调整后“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
整延长,调整后“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141,069.00        120,000.00       62,913.57
 年产 3 万吨热升华转印原纸、食品
                                       16,701.00         12,500.00       12,505.21
 包装纸项目
 年产 5 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42,967.00        12,500.00     10,098.58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合   计                       205,000.00    145,517.36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145,517.36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562.78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
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
专用账户,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已到期未归还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