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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4-0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

“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

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上发言,应在签到时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

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发言次

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

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回复股东提出的问题,如问题涉及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公司一时无法

回答的请各位股东予以谅解。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

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

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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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
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

    三、宣读有关议案

    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四、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股东代表)
提问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六、休会,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七、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的投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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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多年以来担任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拟续聘立信承
担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经与立信协商一致,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参照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水平,审计
费用拟定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
万元整(200,000.00)。立信派出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徐冬冬、蒋玉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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