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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友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3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独立董事朱光先生、董秀良先生、
钱柏林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钱柏林
先生、方启学先生、朱光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钱柏林先生、朱光先生为独立
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钱柏林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一)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第一次临时工作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浦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报告》《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13 项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工作
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 项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工作
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促公司审计稽查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
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
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并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在 2023 年度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
有效沟通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
时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
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
继续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特此报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钱柏林、方启学、朱光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