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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华友钴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11-26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115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4亿元(含,以下同),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
以下同),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1月25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华友钴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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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从而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
进计划,公司拟使用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7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6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55,383.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全部到位,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3、根据《华友钴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集说明书》及 2023 年 9 月、2024
年 10 月分别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31、
2024-09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总投资额
                                                                     资金额
        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
  1                                                  630,785.00     289,000.00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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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年产 5 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注      144,072.00       114,681.31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
   3                                                    142,771.00       100,000.00
         体项目
   4     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         155,848.07       56,318.69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1,273,476.07      760,000.00

注: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0,010.00 万美元,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7.2:1 进行计划总投资额测
算;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任一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
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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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
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同时选择信
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资金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效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
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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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列报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
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最高
余额不超过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华友钴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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