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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凯股份:洛凯股份: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福州亿力45%股权的进展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3689               债券简称:洛凯转债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福州亿力 45%
                               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11 月 15 日,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榕能”)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州亿力”)4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 8,632.30 万元。2024 年 11 月
22 日,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福
州亿力 4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本次竞拍,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具体实施公开摘牌、签署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
收购福州亿力 4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提交了相关资料,并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指定账户支付了 1,500 万元的保证金。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书面通知,确认公
司成为福建榕能所持有福州亿力 45%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款为 8,632.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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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福建榕能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并支付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 7,132.30 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福州亿力 45%股权。

    (二)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经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
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三)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8,632.30 万元(大写:捌仟陆佰叁拾贰万叁仟元整)。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 1,500 万元,在本
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除前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
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7,132.30 万元一次性支付
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甲方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
将全部价款划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
于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
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
                                     2
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
门申报的义务。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甲方对本合同
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0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
交易价款的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续还需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州亿力股
权比例将由 10%增加至 55%,福州亿力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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