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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荣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00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50 元/股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 2 名

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激

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公司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因此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

    4、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调整)

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6,655,000 股。

    8、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

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董事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

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含税)。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11.50-1=10.50 元/股。

    (三)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

315,00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证券类别(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655,000           -30,000        6,625,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30,904,000                 0      330,904,000
         股份合计               337,559,000           -30,000      337,529,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337,559,000 股 减 少 至

337,529,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337,559,000 元减少至 337,529,000 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

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 2

人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鉴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相应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
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 3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0.50 元/股(调整后)。上述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

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及方法合规、准确,

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

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

价格的法律意见

    4.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