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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白云电器关于实施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6-27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5.63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5.55元/股(经四舍五入调整后)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7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 3,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
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及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2)。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4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
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15.6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5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上限将于 2024 年 7 月 4 日生效,具体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
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434,379,319*0.084)÷436,056,857≈0.0837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63-0.0837)÷(1+0)≈15.55 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