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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4-002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数据港”)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罗岚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

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四、《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81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60,498,07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7,300,344.16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0.33%。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

    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方案通

过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该项议案同意

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文件要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选聘工作,中标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
(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

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

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罗岚女士、

陈军先生、王信菁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 IDC

服务等持续性业务往来。2023 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2,256.40 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1.46%,相比去

年增加 0.14 个百分点。在数据港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正常开展的过程中,该行

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合理的。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约 2,575.00 万元,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

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其遵循公平、

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

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决定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

                                                                         —3—
易,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类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

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 2024 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商

业银行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新增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

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关于 2024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


                                                                         —4—
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二、《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王信菁女士、

金源先生、梅向荣先生、曾昭斌先生、顾佳晓女士、宋志刚先生、张宇先生回避

表决,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

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

前提下,董事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3 年度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税前)

 1            王信菁            董事、总裁                     14.93

 2             金源              独立董事                      13.68

 3            梅向荣             独立董事                      13.68

 4            曾昭斌             独立董事                      13.68




                                                                            —5—
 5         顾佳晓        董事、高级副总裁             143.37

 6         宋志刚        董事、高级副总裁             154.77

 7          张宇              董事                    39.42

 8          李华             副总裁                   87.93

 9         王臆凯           董事会秘书                63.49

10          李静             财务总监                 47.11

11       曾犁(离任)     副董事长、总裁              97.08

12       徐军(离任)    董事、高级副总裁             37.24

13       王肃(离任)        副总裁                   69.66
14       曾影(离任)        财务总监                 30.3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建议,各委员在讨论本人薪

酬事项时均予以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该

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如下:

     投保人: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不高于人民币 1 亿元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

     保险期限:12 个月(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



                                                                  —6—
层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

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项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自上市至今,公司一直重视通过现金分红回报股东,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

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对股

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拟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七、《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九、《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随着公司各业务模块管理及组织协同不断成熟,秉承“效率成就所托”的核

心理念,为持续提升日常经营管理能力及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现有组织

架构进行调整:

    合并工程与运营职能为运营及建设管理中心,新增战略客户及业务发展部、

业务及风险管理部、行政中心。具体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