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4-009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京云”)、
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数据港”),均为上海
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 年度,公司拟对下属
全资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1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
廊坊京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张北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17,989.18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 37.70%,其中已分别为廊坊京云、张
北数据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49,426.27 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廊坊京云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4年度为相关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
—1—
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廊坊京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张北数
据港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96个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担保范围
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本次新
被担保 方持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 是否关 是否有
担保方 增担保
方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近一期净资 有效期 联担保 反担保
额度
例 率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 司 2023
100,00 年年度股
廊坊京
数据港 100% 99.85% 0 31.95% 东大会审 否 否
云
议通过后
0
12个月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 司 2023
49,426.2 年年度股
张北数
数据港 100% 36.73% 40,000 12.78% 东大会审 否 否
据港
议通过后
7
12个月
注:廊坊京云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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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 宋志刚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 91131003MA0E8UDP2E
注册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208-17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会
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占实缴资本的比例为100%。
2、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宋志刚
注册资本 7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 91130722336095613A
注册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宏昊路1号张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14室
经营范围 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
通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服务;物业管理;通信设
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销售;计算机系
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服务;从事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不
含金融、股票、期货);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占实缴资本的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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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序 被担保
号 人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廊坊京
1 25,442.75 25,352.59 90.16 0.00 -0.24 59,682.52 59,592.66 89.86 0.00 -0.30
云
张北数 199,607.7 58,150.8 17,527.2
2 96,438.85 103,168.90 55,151.17 17,010.23 190,751.23 70,055.08 120,696.15
据港 5 8 6
上述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注:廊坊京云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4年度预计公司为被担保方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
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方具体签署的协
议为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
风险可控。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被担保方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提高公司
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
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
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可为数据港投
资项目及运营项目及时提供资金支持,且被担保方均为数据港全资子公司,上述
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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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0,600万元(均为
对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3.26%;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7,989.18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37.70%。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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