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5,470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54.7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9.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2〕410号)。
2、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液态智能包装
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
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8、2024-0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3月17日,“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6,334.6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7,000万元。其余募集
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含利息)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古 液 态 智 能包 装 生产
201000313664316 271,561,225.40
荡支行 线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042501040021948 2,946,134.6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司杭州浙大支行
液 态 智 能包 装 生产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33050112486900000138 6,686,692.46
线建设项目
合 计 281,194,052.48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
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闲置
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
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
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
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