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4-01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的回购价格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回购最高价格 17.99 元/股,回购最低价 16.21 元/
股,回购均价 17.4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7,400,771.40 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
购后公司的股本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
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实施前 本次回购实施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324,130,800 100% 323,130,800 99.69%
其中:回购专用证
1,000,000 0.31%
券账户
总股本 324,130,800 100% 324,130,80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的股份 1,000,000 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
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
券、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上
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