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柳习科、汪志 刚、邓铁清的独立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柳习科、汪志刚、邓铁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