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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 临 020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江西九江国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建设含能材料生
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国泰新材料有限公
司增资暨建设含能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临 021 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拟调整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调整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44.58 亿元,调
整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49.68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1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       授信
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       期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0   20,000       一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0    20,000        一年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0    20,000        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    30,000        一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0,000    10,000        一年
江西国泰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
                                                20,000    20,000        一年
团股份有限   支行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    30,000        一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    30,000        一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15,000    15,000        一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0,000    10,000        一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100,000   100,000       一年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分行               20,000    20,000        一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000     1,000        一年
江西国泰利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     2,000        一年
民信息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
                                                 1,000     1,000        一年
  有限公司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000     1,000        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     2,000        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000     1,000        一年
江西虔安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
子科技有限                                       1,000     1,000        一年
             支行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800       800         一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
北京太格时                                       5,000     5,000        一年
             门支行
代电气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5,000     5,000        一年
  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3,000        一年
江西拓泓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     2,000        一年
材料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
                                                  500       500         一年
    司       业部
江西澳科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
                                                  500       500         一年
材料科技股   业部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       1,000        一年
江西三石有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
色金属有限                                       5,000     5,000        一年
             江支行
    公司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     30,000   五年-七年
江西宏泰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30,000     30,000   五年-七年
流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        0     五年-七年
江西九江国
泰新材料有   国家开发银行                             0       80,000   五年-十年
  限公司
                      合计                      445,800 496,800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司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使用授信额度 10.82 亿元,未使用
  额度 21.44 亿元。
      上述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
  计算。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根据实际情况在金融机构之间调整授信单位的范围和授信额度
  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签署相关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 临 022 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办理 3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按持有宏泰物流
  45%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35 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宏泰物
  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银行审批后宏泰物流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 临 022 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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