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甬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 袁坚刚、胡小明、赵雷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刚先生、胡小明女士、赵雷洪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