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方盛制药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2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
任职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
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
此,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高学敏、杜守颖、袁雄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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