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晨宇)2024-01-10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五洲特纸
股票代码:60500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赵晨宇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执行非交易过户,持股数量和比例增加,与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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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21)浙 0802 民初 1544 号】,因司法执行非交易过户变动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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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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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五洲特纸/公司 指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赵晨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司法文书,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本次权益变动 指
5%,持股比例高于 5%
本报告书 指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
《调解书》 指
浙 0802 民初 1544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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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赵晨宇
曾用名 -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10811999********
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
通讯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否
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衢州中禾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与赵晨
佳系夫妻关系,赵晨佳、赵晨宇系赵云福与林彩玲之女,赵云福与林彩玲原系夫
妻关系,现已离异。
2021 年 3 月,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调解,赵云福与林彩玲自愿
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浙
0802 民初 1544 号】,赵云福、林彩玲已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赵云福将
持有五洲特纸 13.29%股份过户给赵晨宇,赵云福保留 2%的五洲特纸股份;林彩
玲将持有五洲特纸 1.71%股份过户给赵晨宇,林彩玲保留 10.8%的五洲特纸股份。
未来各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前期已作出承诺的前提下,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各
方另行商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赵云福、林彩玲婚姻关系解除及相关股份安排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为进一步明确其保持一致行动的意愿,维护
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各方经充分协商,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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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赵云福、林彩玲婚姻关系解除及相关股份安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赵磊、赵晨佳、赵云福、
林彩玲,赵晨宇仅为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之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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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司法文书,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5%,
持股比例高于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的增持或减持计划,
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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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及根据《调解书》,赵
云福与林彩玲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赵云福、林彩
玲、赵晨宇申请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按照《调解书》相关约定予以执行。赵云
福拟将持有五洲特纸 13.29%股份过户给赵晨宇,赵云福保留 2%的五洲特纸股
份;林彩玲拟将持有五洲特纸 1.71%股份过户给赵晨宇,林彩玲保留 10.8%的五
洲特纸股份。上述股份以截至《调解书》出具日的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计
算。
近日,赵云福、林彩玲、赵晨宇申请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按照《调解书》
相关约定予以执行。因执行司法文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赵晨宇拥有公司权益
情况具体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赵晨宇 0 0.00 59,990,798 14.85
注:上述股份持股比例的计算以最新的总股本 403,896,974 股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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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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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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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申请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
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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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赵晨宇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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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通波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北路 1 号
股票简称 五洲特纸 股票代码 605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赵晨宇 不适用
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是 否
大股东(发行完成
际控制人(发
后)
行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59,990,798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4.85%
及变动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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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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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赵晨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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