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4-08-16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水平,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持。
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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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
职务。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持。
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
变。上述修订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登
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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