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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泰集团: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11-19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95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盛泰”)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2 个月,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不超
   过人民币 7,000 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
   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盛泰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
通知》,现将相关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盛泰。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系盛泰集團
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泰”)的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宁波盛泰、香
港盛泰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33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6%。其
中:宁波盛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5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33%,香
港盛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1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3%。
    3、宁波盛泰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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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宁波盛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
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决定实施本次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宁波盛泰将根据其
对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
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安排执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资金为宁波盛泰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
合的方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
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向宁波盛泰出具了《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为最高不超过 4,900 万元人民币(最
终贷款金额以实际增持金额为准)。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股份的其余资金为宁波
盛泰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宁波盛泰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
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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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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