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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空科技: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2-27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国盛证券”)作为承接北京新时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时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新时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 号)核

准,时空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2.70 万股,发行价格 64.31

元/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并延长 6 个

月,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共计 37,168,58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37.45%,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53,167,000 股 增 加 至

70,894,000 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 70,894,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4 股,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13,469,860 元,派送红股 28,357,600 股。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9,251,6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

先生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新时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新时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时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所持新时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新时空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新时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新时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在本人担任新时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新时空申

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新时

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新时空股份。

    3、锁定期满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2
    4、本人所持新时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

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如本人在减持新时空股份时仍持有新时

空 5%以上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新时空,并由新时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

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锁定以及减持的承诺,本人将在新时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

违规卖出的股票;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新时空指定账户,否则新时空有权暂时扣留应支

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该上交新时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

红;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新时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新时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严格履行承

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7,168,589 股;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 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3
          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数量(股)
  1      宫殿海       37,168,589                37.45%            37,168,589        0

       合计           37,168,589                37.45%            37,168,589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37,168,589

合计                  -                                    37,168,589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7,168,589                -37,168,589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083,011                37,168,589            99,251,600

        股份合计               99,251,600                     -                99,251,600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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