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起帆电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1-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起帆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89,049,924.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海通证券与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1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万元)     (万元)      总额(万元)
     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
 1                         104,000.00    70,000.00       35,760.67       51.09%
        业园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8,904.99       28,904.99       100.00%

          合计             134,000.00    98,904.99       64,665.66       65.38%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但受客观因素及内外

部环境的影响,“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落后于计划安排。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综合考虑各项变化因素,

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

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

     目前,“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厂房建设已基本完

工,部分车间试产运行,办公楼等工程接近完工,附属配套设施正在推进中。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
园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期,因项目所属地域城市规划出现调整,以及实施
过程中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延缓。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
延期至 2024 年 6 月。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完工投产。


       三、本次募集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


                                          2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需要。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客观环境的
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四、相关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
 目”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
 目”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起帆电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