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律的要求,上海起帆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华凯、姚 欢庆、吴建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华凯、姚欢庆、吴建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