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股份:罗曼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众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上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招标程序和审慎决策,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
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
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25.2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981.91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
共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
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
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3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涉及 22 人),
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华斌,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志鹏,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朱靓旻,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
(2)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7 万元,其中年审费用 94 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 23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4 万元,其中年审费用 81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 23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所,创建于1981年,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上会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上会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曾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
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拟
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上会所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拟聘用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上会所及众华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
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
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查阅了拟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及听取相关选聘工作汇报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后,提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
请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为117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
(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
同意聘请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
计费用为117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
万元(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