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4-07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南侨”)、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南侨”)、广州南侨食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侨”)。 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向上海南侨实缴注 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116,404,557.55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1.85 元,其 中增加实收资本 62,921,382.53 元,增加资本公积 53,483,175.02 元;向天津 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85,136,333.81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2.71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31,415,621.06 元,增加资本公积 53,720,712.75 元; 向广州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59,904,687.39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 资 本 2.71 元 , 其 中 增 加 实 收 资 本 22,105,051.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37,799,636.39 元;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总计 261,445,578.75 元,增加实 收资本总计 116,442,054.59 元,增加资本公积总计 145,003,524.16 元。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南侨、天津南侨、 广州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具体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8 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6,352.941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6.9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8,729,415.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7,452,143.9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277,271.83 元。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收到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南侨食品集团(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0640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概述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中天津南侨作为实施主体的冷冻面团生产线及相关配 套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州南侨,“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中天津南侨作为 实施主体的炼乳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天津南侨全资子公司天津吉好。 2、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调减募投项目“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中天 津南侨、上海南侨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 20,534.65 万元;调减募 投项目“冷链仓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天津南侨、上海南侨作为实施主体的 募集资金金额共计 10,618.36 万元,并将上述项目变更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 31,153.01 万元用于“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一期项目,重庆南侨 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募集资金变更后拟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67),募投项目变更后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拟 已使用募 变更后拟 序 项目实施 变更前投资 募投项目 变更后投资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集资金金 投入募集 号 主体 额 变更金额 额 资金金额 额 资金金额 上海南侨 33,751.70 25,881.13 8,585.36 -15,562.44 18,189.26 1,733.33 扩产建设及 天津南侨 33,891.90 28,866.00 3,277.44 -18,430.17 15,461.73 7,158.39 1 技改项目 广州南侨 4,606.90 4,050.00 1,641.21 11,257.96 15,864.86 13,666.75 天津吉好 - - - 2,200.00 2,200.00 2,200.00 小计 72,250.50 58,797.13 13,504.01 -20,534.65 51,715.85 24,758.47 冷链仓储系 上海南侨 4,800.00 4,800.00 19.23 -4,088.36 711.64 692.41 统升级改造 天津南侨 6,530.00 6,530.00 - -6,530.00 - - 2 项目 广州南侨 1,630.00 1,630.00 - - 1,630.00 1,630.00 小计 12,960.00 12,960.00 19.23 -10,618.36 2,341.64 2,322.41 上海南侨 2,010.00 2,010.00 319.43 - 2,010.00 1,690.57 研发中心升 天津南侨 2,695.60 2,695.60 - - 2,695.60 2,695.60 3 级改造项目 广州南侨 1,765.00 1,765.00 139.83 - 1,765.00 1,625.17 小计 6,470.60 6,470.60 459.26 - 6,470.60 6,011.34 客户服务中 心与信息化 4 南侨食品 20,900.00 20,900.00 20,563.42 - 20,900.00 336.58 系统建设及 升级项目 重庆南侨淡 5 奶油生产加 重庆南侨 - - - 31,153.01 40,114.87 31,153.01 工基地项目 合计 112,581.10 99,127.73 34,545.92 - 121,542.96 64,581.81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继续为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和 天津南侨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8,747,157.00 元,其中:上 海 南 侨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30,403,295.96 元 ; 广 州 南 侨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87,029,578.58 元;天津南侨不超过人民币 131,314,282.46 元。上述借款期间 均自借款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 借款相关事宜。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同意将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的部分无息借款分别对其进 行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向上海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116,404,557.55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1.85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62,921,382.53 元,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53,483,175.02 元 ; 向 天 津 南 侨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及 增 资 合 计 85,136,333.81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2.71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31,415,621.06 元,增加资本公积 53,720,712.75 元;向广州南侨实缴注册资本 及增资合计 59,904,687.39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2.71 元,其中增加实 收资本 22,105,05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37,799,636.39 元;上述实缴注册资 本及增资总计 261,445,578.75 元,增加实收资本总计 116,442,054.59 元,增 加资本公积总计 145,003,524.16 元。上海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待公司购买 少数股东 NAMCHOW(CAYMAN ISLANDS) HOLDING CORP.(以下简称“南侨开曼”) 所持有的上海南侨 0.8299%的股权完成后实施。 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完成后,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和广州南侨借款总额为 人民币 187,301,578.25 元,其中:上海南侨为人民币 13,998,738.41 元;天津 南侨不超过人民币 46,177,948.65 元;广州南侨为人民币 127,124,891.19 元。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陈怡文 成立时间 2012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771.5112万美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广业路399号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 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机械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 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截 止 至 公 告 日 , 公 司 持 有 99.1701% 股 权 , NAMCHOW ( CAYMAN 股权结构 ISLANDS)HOLDING CORP.持有0.8299%。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77,571.46 76,494.89 净资产(万元) 33,382.04 32,793.55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46,244.39 59,685.43 净利润(万元) 588.49 1,204.75 是否审计 未经审计 已审计 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南侨未分配利润 11,720.87万元。(未经审计) (二)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怡文 成立时间 1995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1,627.50789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52号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 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 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 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 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 经营范围 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 学产品销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持有 100% 股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87,089.63 79,192.79 净资产(万元) 63,763.51 58,698.25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68,521.46 53,345.66 净利润(万元) 5,165.13 6,440.30 是否审计 未经审计 已审计 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天津南侨未分配利润 32,226.99万元。(未经审计) (三)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怡文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4,270.972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333号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 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销售代理;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 售;化妆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 经营范围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 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 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 股权结构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持有 100% 股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92,285.72 88,972.99 净资产(万元) 43,697.14 38,673.22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51,582.79 64,606.44 净利润(万元) 5,057.51 8,592.79 是否审计 未经审计 已审计 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南侨未分配利润 22,221.54万元。(未经审计) 六、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将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的部分无息借款分别 对其进行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 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上海南侨、天津南侨、 广州南侨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及资金使用需求,拨付上述实缴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八、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 资本并增资的议案》。公司同意将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的部分无息 借款分别对其进行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向上海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116,404,557.55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1.85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62,921,382.53 元,增加资本公积 53,483,175.02 元;向天津南侨实缴注册资本 及增资合计 85,136,333.81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2.71 元,其中增加实 收资本 31,415,621.06 元,增加资本公积 53,720,712.75 元;向广州南侨实缴 注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59,904,687.39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2.71 元,其 中增加实收资本 22,105,05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37,799,636.39 元;上述实 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总计 261,445,578.75 元,增加实收资本总计 116,442,054.59 元,增加资本公积总计 145,003,524.16 元。上海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待公 司购买少数股东 NAMCHOW(CAYMAN ISLANDS) HOLDING CORP.(以下简称“南侨开 曼”)所持有的上海南侨 0.8299%的股权完成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办理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实缴注册资本 及增资的具体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将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的部分 无息借款分别对其进行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持有上海南侨 99.1701%股权,广州南侨、天津南侨、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事宜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上述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将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的部分无息借款 分别对其进行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 注册资本并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广州南侨、天津南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均有绝对的控制权;上 海南侨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9.1701%股权,且公司向上海南侨 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事项将待公司购买少数股东南侨开曼所持有的上海南侨 0.8299%的股权完成后实施。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南侨食品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 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