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 1572 号文《关于核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6.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1,26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119,335,941.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926,758.55 元(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29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93.22 万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3,710.0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482.6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0,957.04 万元, 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477.51 万元及注销账户转出的余额人民币 3.1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东鹏饮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0,957.04 万元,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 金额 2021 年 5 月 2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173,192.68 加: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477.51 减:投资项目累计使用 (153,710.05) 减: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3.1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20,957.0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初 公司名称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金投资项目 户开户行 始存入金额 招商银行股 广东东鹏饮 华南生产基 份有限公司 755943027410509 已销户 46,907.67 - 注1 料有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 深 圳 中 央 商 务支行 招商银行股 重庆东鹏维 重庆西彭生 份有限公司 他命饮料有 产基地建设 123911981010955 已销户 33,996.10 - 注2 深圳中央商 限公司 项目 务支行 中国建设银 南宁东鹏食 南宁生产基 行 股 份 有 限 4425010000250000 品饮料有限 地二期建设 活期存款 15,000.00 3,865.24 公 司 深 圳 东 2810 公司 项目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东鹏饮料(集 营 销 网 络 升 行 股 份 有 限 4425010000250000 团)股份有限 级 及 品 牌 推 已销户 37,091.07 - 注3 公 司 深 圳 东 2805 公司 广项目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东鹏饮料(集 集 团 信 息 化 行 股 份 有 限 4425010000250000 团)股份有限 升 级 建 设 项 活期存款 5,309.18 573.91 公 司 深 圳 东 2806 公司 目 门支行 深圳鹏智瑞 数字营销有 中国建设银 鹏讯云商信 限公司(原用 行 股 份 有 限 4425010000250000 息化升级建 已销户 2,212.04 - 注4 名“深圳市鹏 公 司 深 圳 东 2809 设项目 讯云商科技 门支行 有限公司”) 对应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初 公司名称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金投资项目 户开户行 始存入金额 中国建设银 广 东 东 鹏 饮 研 发 中 心 建 行 股 份 有 限 4425010000250000 已销户 3,147.00 - 注5 料有限公司 设项目 公 司 深 圳 东 2807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广州市东鹏 研 发 中 心 建 行 股 份 有 限 4425010000250000 食品饮料有 活期存款 - 1,941.98 注5 设项目 公 司 深 圳 东 3954 限公司 门支行 招商银行股 东鹏饮料(集 总部大楼建 份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 755919631410966 活期存款 20,640.35 14,575.91 设项目 深圳中央商 公司 务支行 中国建设银 补充流动资 广东东鹏饮 行 股 份 有 限 4425010000250000 金及偿还银 已销户 8,889.27 - 注6 料有限公司 公 司 深 圳 东 2808 行借款项目 门支行 合计 173,192.68 20,957.04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办理了销户。 注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办理了销户。 注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办理了销户。 注 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办理了销户。 注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基地”)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增城基地”),华南基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办理了销 户,账面余额人民币 1,941.95 万元已全额转入增城基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后增城基 地的专项账户本年度产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0.03 万元。 注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办理了销户。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深圳 鹏智瑞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鹏讯云商科技有限公司”)、南宁东鹏食 品饮料有限公司、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以及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 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8,894,512.40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78,981,167.59 元,合计人民币 787,875,679.99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 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775 号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787.57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78,787.57 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资金人民币 3.10 万元已转出并办理了销户,其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 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 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 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已发表核 查意见。 公司于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的产品本金 和收益已全部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剩余 投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实际使用 本年度实 年末剩余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状态 号 金额 际收益 投资份额 招商证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2023 年 9 月 券股份 1 “磐石”1061 期本金 20 日至 2023 3,500.00 已到期赎回 20.93 - 有限公 保障型收益凭证 年 12 月 26 日 司 招商证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2023 年 9 月 券股份 2 “搏金”188 号收益 20 日至 2023 3,500.00 已到期赎回 21.71 - 有限公 凭证 年 11 月 22 日 司 招商证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2023 年 9 月 券股份 3 “搏金”190 号收益 22 日至 2023 3,500.00 已到期赎回 13.37 - 有限公 凭证 年 12 月 20 日 司 合计 10,500.00 56.01 -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 20,957.04 万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全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变。上述变更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附表 2《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1099 号鉴证报告,注册会 计师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第二次修 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东鹏饮料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东鹏饮料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192.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93.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710.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实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1) 现的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如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3) (%)(4)=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注 1) (注 2) 大变化 有) =(2)-(1) (2)/(1) 华南生产基地建设 于 2022 年 9 月 14,858.31 项目 不适用 46,907.67 未作调整 46,907.67 - 47,114.67 207.00 100.00% 完成投资 (注 3) 不适用 否 重庆西彭生产基地 于 2022 年 8 月 14,604.83 建设项目 不适用 33,996.10 未作调整 33,996.10 - 34,164.38 168.28 100.00% 完成投资 (注 3) 不适用 否 建设中,预计于 南宁生产基地二期 2024 年 6 月完 不适用 建设项目 不适用 15,000.00 未作调整 15,000.00 109.17 11,277.91 (3,722.09) 75.19% 成投资 (注 4)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 于 2022 年 3 月 不适用 牌推广项目 不适用 37,091.07 未作调整 37,091.07 - 37,157.88 66.81 100.00% 完成投资 (注 5) 不适用 否 建设中,预计于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 2024 年 6 月完 不适用 设项目 不适用 5,309.18 未作调整 5,309.18 2,061.99 4,839.86 (469.32) 91.16% 成投资 (注 6) 不适用 否 鹏讯云商信息化升 于 2023 年 4 月 不适用 级建设项目 不适用 2,212.04 未作调整 2,212.04 218.60 2,220.17 8.13 100.00% 完成投资 (注 6) 不适用 否 实施主体 由华南基 建设中,预计于 地变更为 2024 年 9 月完 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增城基地 3,147.00 未作调整 3,147.00 609.04 1,290.50 (1,856.50) 41.01% 成投资 (注 7) 不适用 否 建设中,预计于 2025 年 6 月完 不适用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不适用 20,640.35 未作调整 20,640.35 1,094.42 6,755.41 (13,884.94) 32.73% 成投资 (注 8)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借款项目 不适用 8,889.27 未作调整 8,889.27 - 8,889.27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73,192.68 — 173,192.68 4,093.22 153,710.05 (19,482.6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民币 78,787.5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8,981,167.5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894,512.40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78,787.5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人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际投入金额累计人民币 10,500 万元,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累计人民币 10,500 万元,收回投资收益金额 56.01 万元,于年末无剩余投资份额。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 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剩余资金人民币 3.10 万元已转出并办理了销户,其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 资金节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生产设备于以前年度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该等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该等项目已投产但未达产,按照项目净利润核算其本年度实现的 实际效益。 注 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部分生产设备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剩余工程持续投入建设中。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该等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该等项目尚处于持续投入建设阶段并未完全投入使用,因此暂未 能核算其实际效益。 注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完成投入。本项目用于完善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为营销人员提供稳定的办公环境以提升其服务质量,加强渠道建设并加大产品推广力 度,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 收益。 注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本项目由两个子项目组成,包括:1)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用于支持公司内部运营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管 理和运营效率;2) 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用于支持公司营销渠道及终端信息化建设,丰富公司现有的营销管理功能,建设更加全面、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尚在持续投入建设中,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收益。 注 7: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本项目拟以公司现有的研发管理中心为基础,在华南基地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组建软硬件水平高、研发环境规范的 研发中心,研究、储备关于饮料行业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配方等方面的技术,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华南基地”变更为“增城基地”。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 项目实际收益。 注 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本项目拟投资新建总部大楼,扩大公司办公面积,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满足公司快 速发展的需求。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收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累计投资金额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3)=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集资金总额 (1) 入金额 金额(2) (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建设中,预计 研发中心建设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于 2024 年 9 月 目(增城基地) (华南基地) 3,147.00 3,147.00 609.04 1,290.50 41.01% 完成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为提升公司对分布式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公司调整分布式业务 结构,将“增城基地”作为研发中心相关业务的管理平台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举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南 基地”变更为“增城基地”。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 而做出的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华泰联合 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