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森林 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核查在任独立董事张占江先 生、颜建伟先生、胡苏芬女士的简历、任职情况及其本人签署的《独立董事年度 自查清单》,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满足相关法 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要求。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