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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林包装: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4-06-13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6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造纸”)。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增资
金额 21,000.00 万元

    ●决策履行的审议程序: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0]3209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
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为 18.9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850 万元。根据本公司与
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承销与保
荐费用(不含税)合计 38,535,250.00 元,其中前期已预付承销与保荐费用
1,886,792.46 元(不含税),坐扣承销与保荐费用 36,648,457.54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911,851,542.46 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大溪支行(账号
为:392278895301)人民币 911,851,542.46 元。另扣减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9,433,962.27 元(不含税)、律师费用 5,735,849.07 元(不含税)、用于本次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433,962.26 元(不含税)和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790,976.40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89,570,000.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 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89,570,000.00
 减: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总额                        255,567,497.64
 其中:当年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总额                                    -
 减:补充流动资金                                      123,699,600.00
 减: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6,731,977.74
 减: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7,000,000.00
 减: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                   50,000,000.00
 加: 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18,298,206.3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595,682.51
 当前余额                                              150,464,813.4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的“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 20,138.76 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日后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
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投向,投入至由森林造纸
实施的“年产 50 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详见公告编号:2023-
016)。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信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2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设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年产 50 万吨包装        32,500.00           20,138.76           森林造纸
纸设备更新技改项
目


     三、增资出资方式

     公司拟现金方式出资 21,000.00 万元。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
至公告日余额 20,746.48 万元及该部分募集资金日后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
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增资至森林造纸在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温岭大溪支行开立的账号“372784756290”专户,用于实施“年产 50
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拟出资金额与募集资金出资不足部分,公司以
自有资金投入至森林造纸一般账户。本次出资可分次实施,在董事会批准本议案
起三个月内实施完毕,并办理公司原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账号“1207041129200476078”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本次增资完成后,森林
造纸注册资本将由 12,600 万元变更为 33,600 万元。

     四、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 年 4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7047338277

     注册地址:温岭市滨海镇东片农场赤塔新村

     法定代表人:林启群

     注册资本:12,6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3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长新
路 3 号)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比例 100%。

    森林造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6,116.28                    125,136.44

   负债总额             16,843.09                    13,144.07

    净资产             109,273.19                    111,992.37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0,394.47                    31,022.01

    净利润              11,095.76                     2,719.18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森林造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募投项目“年产 50 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
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森林造纸已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增资完成
后,公司将加强对森林造纸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各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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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森林造纸增资 21,000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上述事项未违反募投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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