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4 月 24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07 光峰科技 2024/4/17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披露《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持有 17.24%股份的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4 月 12 日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经核查,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79,762,6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17.24%,具备提出临时提案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光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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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光峰”)的 51%股权转让给 LONG PINE
INVESTMENT, INC.。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光峰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
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22 楼公
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及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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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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