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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的谐波: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左昱昱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左
   晶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主体”)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 3 个月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增持公司股份,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二位合计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0.0830%,合计增持金额 9,020,478.42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左昱昱先生;
2、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左晶先生。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的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左昱昱            董事长                34,382,636             20.38
    左晶          副董事长               34,382,637             20.38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左
昱昱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左晶先生均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暨落实“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4 年 9 月 4 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0%,合计增持
金额为人民币 9,020,478.42 元(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已增持     增持数量占公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持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                     (%)
 左昱昱      董事长        70,000         0.0415   34,452,636      20.42
  左晶      副董事长       70,000         0.0415   34,452,637      20.42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
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
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