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4-06-07
P海君澜律师ó所
关于苏瀚智能科技股份p限公
2023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瀚智能科技股份p限公
y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以Q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P市公股东大会规则;以Q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1法规1规章1规范性文及:苏瀚智能科技股份p限公章程;以
Q简称<:公章程;=的规定,P海君澜律师ó所以Q简称<本所=
接苏瀚智能科技股份p限公以Q简称<公=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2023度股东大会以Q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1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1表决结果等项出x本法律意见书2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2本所律师\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本次股东大会w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2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ó标准1道德规范和勤勉}°的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p关项和相关文进行了必要的x查和验证,现出x法律
意见如Q
一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1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董会召集2
公董会于 2024 4 o 22 日召开第O届董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 2023 度董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2023 度
ó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2023 度报告全文及w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2023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董 2024 度
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及子公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关于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章程并办理工商更登记的
1
P海君澜律师ó所 法律意见书
议案;:关于 2024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
ó选聘制度>的议案;及:关于续聘 2024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2
公监会于 2024 4 o 22 日召开第O届监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 2023 度监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2023 度
ó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2023 度报告全文及w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2024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2023 度募集资金
存放P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2023 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监 2024 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及子公申
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ó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 2024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x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关于公 2023 度内部制评报告的议案;及:关于续聘 2024 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2
公董会于 2024 5 o 15 日召开第O届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 2021 及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_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ó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公 2023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4 6 o 6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
公董会于 2024 5 o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P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以及P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P公告了本次股东大
会通知2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权登记日1会议日期1地点1
提交会议审议的项1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1股东出席会议的方式1
投资者参ò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项2
公董会于 2024 5 o 29 日在P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P刊载了本次股东大会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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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次股东大会采×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
网络投票x体时间为采用P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日的 9:15-15:002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
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2
现场会议于 2024 6 o 6 日 14 点 30 分在江苏省苏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1地点P:关于召开 2023 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2024-030内容一2
综P,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1召开程序符合:公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1法规1规章1规范性文及:公章程;的规定2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2.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5 o 28 日2y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p限°任公P海分公提供的截ó股权登记日收市^的股东]册,公
总股本为 175,878,324 股,扣除回购的股票 5,419,344 股,p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170,458,980 股2
2.2 y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1身份证明及相
关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的现场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的
资格合法p效2
2.3 y据P证所信息网络p限公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提供给公
的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共计 23 ],代表p表决权股份 67,916,370 股,占公p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9.8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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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P,本所律师认为,P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1法规1规章1
规范性文及:公章程;的p关规定2
O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以Q议案
1.:关于公 2023 度董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 2023 度监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 2023 度ó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 2023 度报告全文及w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 2023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董 2024 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监 2024 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及子公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9.:关于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章程并办理工商更登记的议案;
10.:关于 2024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制定<会计师ó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2.:关于续聘 2024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2
经本所律师x验,以P议案P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O存在
会议现场修改议案1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2
四1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P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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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次股东大会对P述各项议案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大会è举了两]股东代表参ò计票和监票,并由该两]
股东代表P一]监及本所律师共\负°计票和监票2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4 6 o 6 日Q午 3 时结束2P证所信息网络p
限公向公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2
4.4 经x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通过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p效2
五1 结论意见
综P,本所律师认为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1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1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宜符合
:公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p关法律1法规1规章1规范性文以
及:公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p效2
以Q无正文,Q页为本法律意见书的结~和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