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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川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11-0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
创造活力,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
原则,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瀚川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全资、控
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管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
                                   1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公司层面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A)
 归属期
                      核年度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2025 年营业收入不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低于目标值的 80%    亿元
                                 2026 年营业收入不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低于目标值的 80%    10.5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n                           X=100%
 公司营业收入值
                         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