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2024-03-2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
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
的议案》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为
2024 年 3 月 26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公司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截止授予日,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
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3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
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80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06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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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宜华 马冬明 刘东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