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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8-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光信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作出《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
完成后总股本为 232,433.8091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473.2298 万股,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91.4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60.5793 万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 8.59%。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 1,218.4019 万股
上市流通。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限售股合计
66,876.7369 万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获配股份。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 6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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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
况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
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00 万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号                            量(万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万股)      量(万股)
        中信证券投资有
1                                    600           0.26%             600                  0
            限公司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限售股                                    600          24
                     合计                                          6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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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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