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公司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5 号),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1,008.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2.58 万元(不含
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37.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49 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本次公司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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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121,851.02 70,880.00
补充流动资金 30,400.00 30,000.00
合计 152,251.02 100,880.00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于 2022 年备案,
项目论证时间较早,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辽宁航天宏图无人机科
技有限公司、航天宏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机器人”)、芜湖
航天宏图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智造”)。结合市场环境变化
及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
及内部投资结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减少的主要原因:随着低空
经济的应用场景逐步落地,相关软件生态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更加旺盛,而无
人机等硬件设备制造的竞争日趋激烈。为充分发挥公司积累的软件研发优势,优
化资源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公司拟将部分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投入调整
至项目研发投入,并减少芜湖智造作为募投实施主体、减少芜湖智造无人机生产
实施地点,将其合并至其他无人机产线。
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原计 募集资金调整
投资内容 调整金额
号 划投入 后投入
1 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 31,895.00 21,895.00 -10,000.00
2 采集车成本 1,170.00 1,170.00 -
3 数据采购 11,480.00 11,480.00 -
4 技术及软件采购 3,470.00 3,470.00 -
5 其他硬件设备购置 22,865.00 22,865.00 -
6 人员工资及其他投入 - 10,000.00 10,000.00
合计 70,880.00 70,880.00 -
(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自身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所进行的必要
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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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
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的要求。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系基
于市场情况、公司自身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做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系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自身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所进行的必要
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本次调整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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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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