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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13 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普通股股东人数                                                       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2,781,1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2,781,1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8.802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802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沈晓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苏苗声、占菲菲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2,770,464 99.9675 3,900 0.0118 6,749 0.020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补选公 9,137 99.883 3,900 0.0426 6,749        0.0739
          司第四届董事 ,034          5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苏苗声、占菲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