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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泰生物:诺泰生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4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3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426,248,396.23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45 号),验证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
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            17,382.35          13,156.71
  2     原料药制造与绿色生产提升项目          27,301.11          21,049.71
  3     原料药产品研发项目                     6,489.27           3,191.84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1.74           6,001.74
                     合计                     57,174.47          43,400.00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
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
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提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