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人民币 2,382.3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 号)的批准,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9.5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 1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817,9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725,162,993.1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8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46,467.16 15,000.00
2 106 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32,972.07 25,000.00
3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15,930.35 10,000.00
4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5,941.00 5,000.00
合计 101,310.58 55,0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7)。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据公司 2024 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
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保证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 2,382.3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75,162,993.16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2,382.39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3.60%,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公司将在前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实施本
事项,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尚有未到账银行存款利息,因此,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以注销账户之日实际转出资金金额为准。
四、相关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 30%。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需要,拟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
司将在前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实施本次补流,并
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