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6-27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191.84 万元用于实施“原料药产品研发
项目”。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
澳”)提供 3,191.84 万元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诺澳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3,191.84 万元,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已对上
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 号),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4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3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6,248,39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务经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45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 17,382.35 13,156.71
2 原料药制造与绿色生产提升项目 27,301.11 21,049.71
3 原料药产品研发项目 6,489.27 3,191.84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1.74 6,001.74
合计 57,174.47 43,4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鉴于“原料药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诺澳,根据相关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诺澳提供 3,191.84 万元募
集资金,用于实施“原料药产品研发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后,诺澳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3,191.84 万元,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德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4MA2KLCPR6K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501 号银海科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创中心 14 幢 1001 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经营范围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
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基础化
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药品
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
出口;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是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其控制情况 诺泰生物直接持有其 100.00%股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31,752.52
(经审计) 净资产(万元) 8,697.15
净利润(万元) -1,058.29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诺澳增资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诺澳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与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191.84 万元用于实施“原料药产品研发
项目”,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诺澳提供 3,191.84 万元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完成
后,诺澳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3,191.84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正常推
进募投项目建设,没有改变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
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