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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7-06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3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 万元~1,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5.7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21.8903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0%
实际回购金额                 999.9380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89 元/股~11.38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
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75 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截至2024年7月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18,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的比例为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38元/股,

最低价为6.89元/股,均价为8.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380.80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

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
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
展。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 5%以上股东美迪凯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履行了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增持

计划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实施完毕,控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5,44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 5%以上股东香港豐盛

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佳美”)履行了已披露的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其减持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实施完毕,丰盛佳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13,33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

     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01,333,334                100      401,333,334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195,433               0.55       3,414,336              0.85

      股份总数             401,333,334                100      401,333,334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218,903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

     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

     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

     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