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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65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2月9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81.87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 的 公 司 股票341.4336 万股,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公司股票

540.4364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
户登记确认书》。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于2024
年12月9日完成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881.87 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
341.4336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540.4364 万股
    3、授予人数:343 人
    4、授予价格:3.6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至激励对象缴款期间,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 343
名未发生变化,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部分限制性股票,
总计 0.9 万股,公司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2.77 万股调整为 881.87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划公告日股
                                                        总量的比
                                                                   本总额比例
                                             (万股)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董事长、总经
    1       葛文志                             20        1.87%       0.05%
                              理
    2       华朝花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        0.94%       0.02%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3       王懿伟                             10        0.94%       0.02%
                              书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
    4       翁钦盛                             10        0.94%       0.02%
                        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首席研发
    5     矢岛大和                             10        0.94%       0.02%
                        官、核心技术人员
    6       葛文琴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5       0.47%       0.01%
    7       山本明        核心技术人员           5       0.47%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      811.87    75.92%       2.02%

                                         2
   336 人)
   首次授予部分数量合计                                881.87        82.47%             2.20%
   三、预留部分                                        187.45        17.53%             0.47%
   合计                                               1069.32       100.00%             2.6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作相
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
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
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
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
并回购。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3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69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 343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881.87 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32,541,003.00
元。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333,334.00 元,股
本为人民币 401,333,334.00 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406,737,698.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406,737,698.00 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81.87 万股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401,333,334 股 增 至
406,737,698 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               本次变更                 变更后
       证券类别
                             (股)                 (股)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1,333,334            -3,414,336             397,918,99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8,818,700               8,818,700
                                            4
        合计                  401,333,334                5,404,364                406,737,698
    说明: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341.4336 万股公司股票已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性质
变更暨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3)。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授予数量(万股)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元)

       881.87               4,329.98           469.08       2,525.82       974.25       360.83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
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
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
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
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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