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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映翰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4-11-2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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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30分钟内进入会场、

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

到手续,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特殊情况,

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

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提问。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

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

不能确定先后的,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每位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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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的次数不超过2次,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发言或提

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

决采用按记名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推举

一名首席代理人,由该首席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九、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将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

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

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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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4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2024年11月29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现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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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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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珲女士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辞职生效后,杨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杨珲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
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杨珲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截至目前,杨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审查,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鞠伟宏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鞠伟宏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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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鞠伟宏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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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鞠伟宏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
航天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至 2000 年,任瑞典 Atlas Copco 公司中国公司市场
销售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德国 Wuerth 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2002 年至
2007 年,任德国 HARTING 公司中国公司工业部商务总监;2007 年至 2009 年,任
德国 Xella 集团中国管理公司总裁;2010 年至 2017 年,任德国 CWS-boco 集团
中国公司总经理;2017 年至 2019 年,任上海联创永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人;2019 年至 2021 年,任安晋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至今,任上海百理溪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晶
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鞠伟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鞠伟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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