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1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
第ZI10020号),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53,327,016.68元,提取10%的法
定盈余公积金95,332,701.6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58,015,302.35
元,减去2022年度现金分红161,283,241.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
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1,754,726,376.16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
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5,707,409股,以总股本为基准,拟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3,188,545.44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
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
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