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2024-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有效
行使其职权,依照《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
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下同)。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批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第 1 页 / 共 4 页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一)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应遵守以下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制度:
    (一)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行政、业务的重大事件。
    (二) 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
          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三) 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及财务计划。
    (四) 其他董事会认为应报告的事项。
    第七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
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要事先听取职工的
意见。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 除依照法律规定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四)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五)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六)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七)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
          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九) 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
    (十)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总经理工作机制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公司主营业务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副总经理分工负责的内部管理
          机制。


                               第 2 页 / 共 4 页
   (三)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四) 财务总监负责全面组织、协调、领导整个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分管
         财务部工作。
   (五) 部门经理分管各自部门业务及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六)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
         负责。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要议事机构。公司日常经营发
生重大事项时,总经理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
   (一)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
         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出席人员召集和主持;
   (二) 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必要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 总经理可要求其他有关部门或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席;
   (四)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
   (五)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讨论研究
         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凡属重大问题或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凡属时
         间性强、急需处理的紧迫问题,由总经理裁定。
   (六) 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总经理指定的专人负责。如需整理会
         议纪要时,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根据会议记录拟出初稿,由总经理审阅
         并签发。
   (七) 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
         议纪要转发和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
         提供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要在会后由有关
         部门统一存档或销毁。
   (八)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视审议事项的性质,指定


                            第 3 页 / 共 4 页
          与会相关人员负责督查、落实。

                          第四章 辞职及解聘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
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三条 总经理违反《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
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董事会有权给予解聘,但必须告知解聘理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 4 页 /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