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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45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案金额:原告诉请判决被上诉人支付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 万元,维权
合理费用人民币 15 万元及本案相关诉讼费用。
     对上市公司影响: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全力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鸿基”)因商业
秘密纠纷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谷”)及汤臣倍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本公
司与中科光谷共同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其基于相关菌种组合、制备 N-乙酰神经
氨酸的生产和应用商业技术秘密,中科光谷利用该技术生产、销售与原告产品相
同或实质相同的产品,汤臣倍健明知中科鸿基的前述技术秘密,但仍恶意使用中
科光谷生产的前述产品,三被告的共同侵权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商业秘密。中科鸿
基请求判令:(1)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涉案商业秘密的行为,销毁及拆除相关生
产设备和记载商业秘密的各类载体;(2)被告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召回并销毁因侵
犯原告商业秘密而生产、销售的产品及其库存产品;(3)三被告进行公开道歉;
(4)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 万元、维权合理费用人民币 15 万元及

                                   1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4 年 7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21)粤知民初 3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 297,138.3 元,由原告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
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一审胜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4 年 8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一审原
告中科鸿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1、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依法撤
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知民初 3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
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依法判令本案全部上诉
费用由三被上诉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最高法知民终
1078 号《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上诉人中科鸿基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知民初 3 号民事判决,
向本院提出上诉。一审法院已经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本院。经审查,本院决
定予以受理。

    三、 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涉诉产品 N-乙酰神经氨酸,系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科光谷联合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中科光谷拥有完
全自主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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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影
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公司已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积
极应诉,全力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密切关注案
件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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