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金山办公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2024-12-28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本次拟归属的 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可归属数量为 32,300 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本次拟归属的
2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可归属数量为 62,568 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考
核评价结果为“未达标”,本次拟归属的其余 2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
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
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可归属数量为 65,208 股。上
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