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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测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兰永长2024-04-3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兰永长)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今,作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兰永长,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
证书。2001 年 6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昆山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财务主任;2003
年 1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内审部负责人;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上海国兴农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江苏久茂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津润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2023 年 5 月 23 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
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其中 5 次第三届董事会,我均按时
参加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并独立、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具体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兰永长       5              5          5            0        0      否                   -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兰永长(主任)、陈然方、王涛
提名委员会                      王忠(主任)、赵爱国、王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涛(主任)、赵爱国、兰永长
战略委员会                      赵爱国(主任)、郁旋旋、王忠

    2、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 次,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亲自参加各自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
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为公司提出建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审计委       参加战略委员会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参与提名委员会
                 员会次数         次数                  员会次数             次数
兰永长           2                —                    1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机会,全面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得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材料,结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使独
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同时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会议议案及
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
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职期间,我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了解了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和必要性,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与租赁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
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能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任职期间,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唐书全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我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经审阅
及充分了解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及履职能力等,其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其任职资
格合法, 相关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赵爱国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辉、黄冰溶、姚海飞、陆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何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认真审核并
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的
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等,相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其任职资格合法, 相关提
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后,我认为公司此次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上事项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通过以上议案。
    四、总结评价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并结合
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 年,我将继续本着独立、谨慎的工作原则,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建言献
策,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兰永长
                                                       2024 年 4 月 26 日